【5月28日 名家講壇第174講預告】華東政法大學陳金釗教授:據(jù)法闡釋抑或依法辦事之法的確定方法

時間:2024-05-24瀏覽:813

講座題目:《據(jù)法闡釋抑或依法辦事之法的確定方法》

講座時間:2024年5月28日(周二) 18:30

講座地點:匯知樓107會議室

主持人:魏治勛 (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院長 教授、博士生導師)

致辭人:劉  軍 (上海政法學院科研處處長 教授、博士生導師)

主講人:陳金釗 (華東政法大學二級教授、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長,法律方法論專業(yè)博士生導師,學科帶頭人)

主辦單位:科研處  

 

主講人簡介

法學博士,華東政法大學二級教授、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長,法律方法論專業(yè)博士生導師,學科帶頭人; CSSCI來源集刊《法律方法》主編。兼任中國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會執(zhí)行會長、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、上海市法學會法理法史研究會會長。從1983年起從教40年,先后在河南大學法學院、山東大學法學院任教,曾任山東大學(威海)副校長,主要講授《法律方法論》《法理學》《法律解釋學》等課程。先后獲得“全國十大青年法學家提名獎”“全國師德先進個人”“錢端升法學優(yōu)秀論著二等獎”等。1990年至今,在《中國法學》《法學研究》等報刊雜志上發(fā)表的學術論文360余篇,在人民出版社等出版專著《法律方法論研究》等30余部。主要的學術旨趣在于研究出能夠為中國法治服務的法律方法論體系;在理論和經(jīng)驗的交融中尋找解決法律問題的實踐智慧;創(chuàng)建有中國問題意識旨在解決中國問題的法律解釋學派,系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的代表性學者之一。

 

主講內(nèi)容

據(jù)法闡釋之法應該是明確、穩(wěn)定的,然而,后現(xiàn)代法學揭示了法律的意義的不確定和流動的,致使據(jù)法闡釋在理論上成了不可能的??蓳?jù)法闡釋依法辦事是法治實現(xiàn)的基本模式。由于制定法是一般性的規(guī)定,因而法律的實施就需要具體化操作,即需要運用檢索、闡釋、論證等法律方法,進而確定針對具體問題的法律依據(jù)。規(guī)則懷疑論、法律的不確定性等命題的提出,僅僅意味著“據(jù)法闡釋之法的確定”的命題需要重新論證。需要意識到,用于決策思維的法律不是現(xiàn)成的,而是需要由闡釋者重新確定的。在此基礎上還需要劃定據(jù)以確定的法源范圍。

 


返回原圖
/